如果你失去了工作,并且觉得解雇过于苛刻、不公或不合理,你也许可以提出异议——但时间很短、毫不留情。不公平解雇(unfair dismissal)申请必须在解雇生效后 21天内 向 公平工作委员会(Fair Work Commission) 提交。逾期申请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会被受理。
你能申请吗? 通常你需要受雇至少 六个月——如果雇主是小型企业(员工少于15人),则为 12个月。同时你需要受某项裁定(award)或协议覆盖,或者收入低于高收入门槛。
还有第二条路。 如果你被解雇是出于被禁止的理由——例如投诉、休病假或照顾假,或基于歧视——这可能构成 一般保护(general protections) 申诉。要注意:只要涉及解雇,这同样有 21天 的期限。
现在马上要做的:
人们最常错过的就是这个期限。哪怕你只是不确定自己是否有理由申诉,也值得在21天用完之前,先快速谈一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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